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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ing posts from July, 2018

中央环保督查还须转向机制问责

月从河北开始的中央环保督查, 如今已覆盖全国 31个省区市。与以往偏重于查企业的环保监督不同,此轮中央环保督查将问责的剑锋直指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地方官员。例如天津相关部门被发现在水污染治理中伪造文件,同时其两个区公然干扰空气质量监测。而山西多地则被指放松治污要求,漠视群众环境诉求,被动应对,行动迟缓,导致环境质量恶化。 不只动于九天之上,也沉于九地之下。通过大量的文件核查,现场检查,结合公开征集到的数以万计的公众投诉举报,一批长期被掩饰的问题得以通过中央环保督察曝光。其中督察组在浙江湖州查实企业随意将大量死猪违规填埋中央督察所向披靡之际. 也有必要看到挑战:中央派员直接大规模督察,毕竟属于非常手段,恐难实现常态化;压力传导中,一些地方平时不作为,面对可能影响乌纱帽的中央督查,却又陷入乱作为、滥作为;曾经在环保约谈中“如芒刺在背”的市长们,也因法不责众而出现了麻木情绪;而大量个案在集中清理过后,也存在反弹担忧。 凡此种种,显示中央督察和清理的重点,需要从个案问责转向机制问责,完善属地管理。就以湖州病死猪事件为例,据媒体披露,村民们曾拨打热线举报,但勘查不了了之,当地土壤和水质也被告知检测全部合格,湖州市相关部门甚至直到8月底仍在竭力否认。,尤令各界震惊。 这背后反映出的,是管理机制上的巨大漏洞。公众环境研究中心新近发布的120城市污染源信息公开PITI指数评价结果显示,在公众环境投诉举报信息公开项目上,湖州市得分在东南沿海地区排名最低,意味着依法应向公众发布的信息,被“深藏闺中”。而文过饰非导致的社会监督缺失,也让环保部门无从借力摆脱地方干预。 环境管理机制上的问题,绝不限于一时一地。从大气污染治理看,新《环境保护法》要求各地级市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则明确规定名录上的涉及大气污染的企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实时公开,但PITI指数年度报告显示,全国仅有12%的废气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开展了实时公开,而多地甚至根本未把主要排放源纳入重点企业名单。一些地区在应对督察中出现“打苍蝇而不打老虎”的现象,和上述信息缺失不无关联。 干将发硎,有作其芒,环保督察携 中央权威 ,破解一批引发各界关注的个案应可以预期;但动用如此宝贵而有限的资源,更应重在问责地方政府长期存在的管理弊端,包括问责湖州投诉举报机制的缺陷,以及问责各地迟迟不执行《大气